虐戀活動通常擁有以下特徵:
參與者皆出於自願,且在參與者能接受的程度內保證安全和理智。
活動之前參與者會事先就角色分配、活動內容、情節場景、安全措施等細節做好約定,例如相互間的稱呼(例如「主人」、「女王」等)、能否邀請陌生人加入、能否攝像或者錄像、能否性交或手淫、能否暴露生殖器官等、實施什麼樣的虐待措施、可不可以使用刃器刺破皮膚等。
其中最重要的約定是一個安全詞(Safeword),因為在虐戀活動中,參與者無法分辨對方的「不」、「停下」這樣的話是真是假,而受虐者佩戴口塞時更是說不出任何詞語,安全詞則是一個其他的詞或者動作(例如手掌連續三次握拳),一旦安全詞出現,虐戀活動就會停止。
虐戀活動總是由受虐者掌握最終主導權,因為受虐者的承受能力有限,施虐者會隨時觀察受虐者的語言、表情、生理狀況,以便調節虐待措施的強度、節奏,保證雙方的愉悅同時避免發生危險。
甚至有觀點認為,虐戀行為可以視為受虐者的自慰活動,施虐者所出演的角色只是為了幫助受虐者實現他的幻想。虐戀活動中,施虐者的過度表現(例如過分的鞭打及超出受虐者接受範圍的語言侮辱)會導致虐戀活動失敗。
虐戀活動受虐者多於施虐者,有觀點認為虐戀活動中,施虐者必須掌握節奏、避免危險、發明遊戲,故而消耗精力巨大,所以願意擔當施虐者的人少。
施虐傾向和受虐傾向常常出在同一個人身上,即虐戀的主動形式與被動形式通常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弗洛伊德最先提出這樣的看法:「一個在性關係中能夠從對他人施加痛苦中感到快樂的人,也能夠享受從性關係中接受痛苦的快樂。一個有施虐傾向的人通常同時又是一個有受虐傾向的人,雖然這一變態的主動或被動方面在他身上發展得更為強烈,在他的性活動中表現為主要傾向。」他認為施虐者大多有過受虐的經歷,因為施虐者自身曾經有過將快感與痛感聯繫在一起的體驗,才能夠通過施加疼痛獲得快樂,而如果一個施虐者沒有親身體驗過將痛感與快感聯繫在一起的受虐經驗,則很難從他人的痛苦中發現快樂。但是,虐戀者從個人經驗出發,並不認同這一觀點。
幻想在虐戀中占有重要地位,虐戀者容易因幻想而獲得性興奮。
虐戀活動具有遊戲性質、表演性質、儀式性質和象徵性質。大多數情況下,虐戀行為不會造成嚴重的需要醫療救治的肉體傷害,所造成的傷害都是輕微的、遊戲性的。虐戀活動通常有遊戲規則(例如施虐者和受虐者之間「簽訂」的奴役「契約」),並擁有一套儀式流程。
虐戀活動富於表演性和挑逗性。
虐戀活動富於等待和懸念。
虐戀活動需要大量的想像力和創造力。虐戀活動的表演性質,要求參與者創造一系列規則、儀式、虐待方法,甚至是故事情節。
虐戀活動還具有幽默感。一些虐戀活動中,參與者和旁觀者會因為虐戀情節而獲得娛樂。
虐戀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對應的施虐者和受虐者雙方的關係極為緊密,相互非常了解、熟悉、信賴。
虐戀活動通常伴隨著戀物性質,虐戀活動中大量出現舔舐足部或鞋襪、肛門崇拜、足交等戀物行為,甚至完全替代生殖器的性交。許多虐戀者同時是戀物者。
除此之外,虐戀活動還有一些社會學特徵:
虐戀者女性多於男性,而有受虐傾向的女性大多於男性。
有調查表明,虐戀傾向越是在社會上層越常見,而從小遭受家庭暴力的下層階級中較少,幸福的中產階級家庭中較多。有觀點認為,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人士參與虐戀出於一種補償心理。經濟上的解釋是,虐戀活動需要的裝備價格昂貴,而虐戀比一般的賣淫活動收費也高出許多。
有觀點認為,虐戀有非常濃厚的英國特色,虐戀在英國文化中常見。但目前虐戀活動存在於美國、德國、日本等多個國家。
市場的商業行為將虐戀帶入主流,虐戀活動正逐步常見化、主流化。近20年來,性用品商店開始銷售皮革緊身衣、皮鞭、手銬、腳鐐等虐戀用品,且銷量正逐步攀升。[21]亦有流行文化正面或側面描繪虐戀文化,例如藝人鍾麗緹曾拍攝虐戀風格寫真集。
虐戀活動
參見:BDSM術語列表
虐戀活動就是虐戀的具體形式,在虐戀社群常稱作「調教」。虐戀活動有別於普通的性行為,需要特別的用具,也需要參與者擬定角色和稱呼、安全詞。有觀點將虐戀活動分為捆綁和懲戒(Bondage and discipline,BD)、臣服和支配(Dominance and submission,DS)、虐待(Sadomasochism,SM)三個類別,合稱即BDSM[23]。
角色和稱呼
虐戀者開始活動之前會商定相互之間的稱呼,常見的受虐者對施虐者稱呼有「主人」、「女王」等,而施虐者對受虐者的稱呼有「奴隸」、「母狗」等,受虐者和施虐者還有自稱,例如「本王」、「狗奴」等。如果虐戀活動設置有場景,稱呼可能依據場景而定。
安全措施
主條目:安全詞和BDSM安全
虐戀活動比較危險,參與者需要準備安全措施。
安全詞指的是一個詞語、一個句子或者一個動作,在受虐者無法忍受痛苦的時候說出或者做出,安全詞一出現施虐者就會中止虐戀活動,以免發生意外。安全詞可以是一個詞語,但不會是常用的「不要」或者「停」,因為「不」、「停」、「我受不了了」並非請求停止虐戀活動,而只是虐戀場景的一部分,所以安全詞通常是一個特定的、其他的詞彙或句子,例如「蘋果」、「紅色」、「我要喝一點水」。安全詞可以是一個動作,例如手掌連續握拳三次,因為虐戀活動中會使用口塞或者膠帶封堵受虐者的嘴巴,受虐者此時不能說話。
虐戀活動開始前需要準備醫療包,尤其是止血、消毒用品,而接觸、刺破皮膚的虐戀用具必須嚴格消毒,避免發生感染,虐戀者也應該提前洗澡。虐戀活動也應該告知第三人,以便救援,尤其是自我綁縛活動。虐戀活動完成後,受虐者一般會受輕傷,例如鞭打造成的傷痕,應使用特製的藥物予以治療。
捆綁和束縛
主條目:綁縛 (BDSM)
捆綁和束縛是虐戀活動最常見,也是最典型的活動。
虐戀活動中,施虐者使用繩索、手銬、腳鐐、枷鎖、鐵鏈等用具捆綁、束縛受虐者,造成受虐者無法自由活動,再對被縛的受虐者施加其他項目。繩索捆綁的手法多種多樣,甚至一種手法還擁有專門的名稱和教學資料,虐戀社群通常相互交流、切磋捆綁方法。現在有虐戀行為不進行其他項目,單純實施捆綁,甚至施虐者和受虐者著衣普通,單純以交流捆綁手法、欣賞其藝術表現為目的,通常稱作「繩藝」,各地有出現專門的繩藝攝影工作室。有一些虐戀者實施自我綁縛,而不需要另一個人幫助。
臣服和支配
臣服和支配指的是虐戀參與者通過表演某個場景、完成某個對話、做某個動作等方式,使得受虐者表現為屈服於施虐者的活動。臣服和支配的形式很多,甚至可以遠程實施,比如施虐者通過網絡視頻命令受虐者手淫。
常見的臣服和支配有:
語言羞辱:施虐者用語言侮辱受虐者。
動物扮演:受虐者扮演馬、狗等動物,而施虐者予以乘騎、玩弄。
戀物:受虐者對施虐者實施戀物行為,例如舔靴子、足交等。
變裝:受虐者穿著異性的或者奇異的服飾。
禁慾:受虐者佩戴貞操裝置,並由施虐者掌握鑰匙。
家具扮演:受虐者裝扮為家具供施虐者使用。
強制高潮:施虐者通過震動棒、假陽具等用具使得受虐者
(通常為女性)達到性高潮。
強制手淫:施虐者命令受虐者手淫,以此羞辱受虐者。
肛交:施虐者與受虐者發生肛交。
口交:命令受虐者實施口交。
公開調教:施虐者在公開場合對受虐者實施調教。
嗜糞:受虐者吞食施虐者的糞便。
坐臉:施虐者跨坐在受虐者臉上使其產生窒息的感覺。
虐待
一些虐戀活動形式屬於虐待這個範疇,虐待指的是施虐者對受虐者直接施加肉體上的痛苦。
常見的虐待包括:
鞭笞:施虐者使用鞭子、藤條等工具對受虐者施予鞭笞。
打屁股:用手掌、鞭子或藤條等打受虐者的屁股。
踩踏:施虐者在受虐者身體或臉上踩踏。
虐腹(gutpunch):施虐者在受虐者腹部上拳頭打擊或膝擊。
掌摑:打受虐者耳光。
導尿:以導尿管導尿。
電擊:使用電流折磨受虐者。
虐乳:以連乳連體套裝、乳夾虐乳。
滴蠟、火燙:施虐者用點燃的低溫蠟燭將液態的蠟滴在受虐者的皮膚上
,使受虐者產生燒灼感。
裝備和用具
虐戀活動通常需要特別的用具,可以在性用品商店或者網絡上買到,通常價格較高。為了保證安全和舒適,此類用具需要特製,而不可使用普通產品,例如滴蠟使用的蠟燭必須是低溫蠟燭,普通蠟燭含有金屬粉末,會導致受虐者皮膚灼傷。
常見的用具有:
鞭子、拍條,用於實施懲戒。
口塞、口枷、口罩、膠帶、布條、開口器,用於封堵或者固定受虐者口部,使其不能說話。
棉繩、麻繩、絲繩、電線、鐵鏈,用於實施捆綁,限制受虐者活動。
手銬、腳鐐、枷鎖,用於實施束縛,限制受虐者活動。
鼻鉤、口鉤,用於拉伸受虐者嘴巴或鼻子,造成不適和羞辱感。
項圈、脖套、束腰、手鐲、項鍊,施虐者或受虐者佩戴,可以現實施虐或受虐地位,或起裝飾作用。
頭套、眼罩:受虐者佩戴,蒙蔽視線,造成恐懼感。
狗鏈、假馬鞍、狗掌套、假尾,用於動物角色扮演。
高跟鞋、靴子、皮裝、內衣、乳膠緊身衣、絲襪,由施虐者或受虐者穿著,可顯示施虐或受虐地位,亦適用於戀物。
貞操帶,用於控制受虐者性慾,使受虐者產生被控制和占有的感覺。
注射器、灌腸器,用於實施灌腸。
低溫蠟燭,用於實施滴蠟,避免普通蠟燭灼傷皮膚。
振動器、跳蛋、假陽具,用於強制高潮、肛交。
電擊器,用於實施電擊。
刑架,用於固定受虐者。
爭議倫理
虐戀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被主流社會視作精神疾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十版)》,虐戀被定義為一種性慾倒錯。1994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發行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改變了性慾倒錯的表述。
近年來才隨著社會氛圍的開放及流行文化的挖掘而逐步進入公眾視野,但仍處於激烈的爭議當中。學者及虐戀社群一直在採取行動尋求社會認同、維護自身權益,但亦有其他學者和部分民眾反對,指責虐戀行為變態、違法或低俗,性學家李銀河與學者劉仰就曾爆發激烈論戰。
法律
大多數情況下,參與者成年且雙方自願,並沒有發生嚴重後果的虐戀行為是合法的。但虐戀活動因涉及鞭打、捆綁等活動,法律風險較高。造成參與者死亡或重傷、非自願強制實施的虐戀行為、與未成年人發生虐戀行為在一些地區屬於嚴重犯罪行為,而在管制淫穢物品、禁止賣淫的國家和地區,虐戀活動有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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